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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书什么情况下无效?

日期:2023-05-1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懂得了司法鉴定。在一些诉讼案件上,为了更好的取证,一些人们会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在法律是承认的,但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以下向大家介绍哪些情况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

哪些情形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亲子鉴定机构的选择:

1、是否具备法定的亲子鉴定资质,是否有经过专业认证的鉴定师,以及该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能力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其次要了解该机构的鉴定经验,查看他们针对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例数量,这种鉴定机构受理的案件多经验较为丰富,办理流程严谨,从而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3、此外,还需要询问该机构的鉴定流程,以及他们的鉴定报告的准确性。
4、最后,要了解该机构的服务费用,以及他们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流程,以确保所支付的费用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