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400-812-7308
在线沟通,请点我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812-7308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
您的位置:神州司法  >  

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通病应如何进行确认和鉴定?

日期:2018-05-11
房屋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通病应如何进行确认和鉴定?
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后,住户和房屋建设单位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意见不一致时,往往会委托中介机构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测现在市场上鉴定的部门较多,有高校科研所,有检测机构,有房屋安全检测部门,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这些鉴定单位良莠不分,有采用的标准不一样,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一样以及仪器设备不一样,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甚至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这样就扰乱了市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高校科研所和检测机构只是一个检测单位,掌握的标准只是材料、构件等有关检测方面的标准,就好比医院中的化验员,很难也无资质对房屋的总体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在检测单位检测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设计规范、图纸,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综合评价,最后才得出结论,在鉴定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杂症还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专家进行必要的论证,所以工程质量鉴定时一定要找准找好鉴定单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给工程质量一个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