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400-812-7308
在线沟通,请点我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812-7308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
您的位置:神州司法  >   文书物证鉴定

笔迹真伪鉴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日期:2018-05-31

1、检材。

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

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